上海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 [2017号]115 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等文件。
二、专业设置
1、电子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筑设计与施工
5、生物与医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20年年底。
4、获得国家级奖或省、市、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 1 )独立撰写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无须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2 )参与编写和本人专业相近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7、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课: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须不少于45学时;
专业课: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 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五、申报流程
(1)条件审核– 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表,由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资格 ;
(2)付费;
(3)准备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修改 – 我们工作人员根据申报人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反馈相关意见;申报人员根据意见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再次审核;
(5)网上申报 – 申报人只需完成账号注册,接下来“网上申报”全部由我们工作人员操作;
(6)递交纸质材料 – 网上初审通过者,需要亲自将纸质材料送到,我们要现场审核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
(7)等待评审结果;
六、有关时间节点
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3月23日开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审核结果自动会发送到信息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七、收费标准
中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1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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